2021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
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,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,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。根据《国家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教体艺[2014]4号文件、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教体艺[2014]5号文件和国家教育部、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,结合我校的实际,更好地完成我校2021级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说明:
1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,满分为120分。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,满分100分。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,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,满分为20分;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,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,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。
2.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:90.0分及以上为优秀,80.0-89.9分为良好,60.0-79.9分为及格,59.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。
3.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,记入《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〉登记卡》。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,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%和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进行评定。
4.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以上者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;成绩达到优秀者,方可获体育奖学分。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,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(毕业年级可以补测两次),补测仍不及格,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。学生毕业时,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。
5.学生因病或残疾可以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申请,经校医院证明,学院、军体部核准,可暂缓或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于执行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〉申请表》,存入学生档案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,被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。
二、测试时间:
50米,800米/1000米测试时间:2021年10月份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其它项目测试时间:另行通知
三、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:
1.测试项目:
身高、体重,肺活量,坐位体前屈,仰卧起坐(女生)/引体向上(男生),立定跳远,50米,800米(女)/1000米(男)
2.评分标准:(见附表1)。
3.单项指标与权重
测试对象 |
单项指标 |
权重(%) |
大学各年级 |
身高、体重 |
15 |
肺活量 |
15 |
|
50米跑 |
20 |
|
坐位体前屈 |
10 |
|
立定跳远 |
10 |
|
引体向上(男)/1分钟仰卧起坐(女) |
10 |
|
1000米跑(男)/800米跑(女) |
20 |
四、集合地点:
50米和800米/1000米测试地点:东区学生在东区田径场门前集合,西区学生在西区田径场门前集合。(南区学生在东区田径场门前集合。)
除了50米和800米/1000米测试地点:南校区综合体育馆三楼“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”
五、测试注意事项:
1.测试时带一卡通,无证件不能参加测试;
2.测试时须穿运动服、运动鞋;(在南区综合体育馆进行测试,请带双干净的运动鞋,在一楼换好鞋后再上三楼进行测试。)
3.测试前主动向测试人员提供有效证件,不得扰乱测试秩序,否则取消其测试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;
4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测试,必须本人参加,对弄虚作假者,根据《长春理工大学学生手册》中“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”的相关规定,给予处分。
5.凡是有心脏病、脑血管等疾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,填写“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”(此表在“军体部主页学生体质测试专栏”下载),辅导员签字,到校医院开具证明,并上交到军体部存档。(免测申请表请上交至测试现场的“咨询处”)
六、成绩公布
成绩公布在“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查询”上。
(网址:www.jtb.cust.edu.cn)
七、补充:
如对测试有不清楚之处,请联系军体部学生体质健康教研室。
办公地点:东校区正门东侧办公楼(原招待所)四楼408、405办公室
联 系 人:邹老师,沈老师,台老师
联系电话:85582498
长春理工大学军体部
学生体质健康教研室
2021年9月1日
附表: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2014年修订)